(摘自审计署、人事部《审计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
一、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无严重违纪行为;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3、在审计岗位。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三、 参加审计师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 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六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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