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审计厅文件
豫审〔2007〕173号
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在社会中介组织中建立外聘审计专家库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造价事务所: 为充分利用社会中介组织中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配合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工作,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造价事务所的从业人员中建立外聘审计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业务娴熟; (二)经济类中级以上职称; (三)5年以上从业工作经验; (四)接受河南省审计厅的相关业务培训; (五)能服从河南省审计厅的工作安排。 二、请登陆河南省审计厅网站下载填报《河南审计厅外聘审计专家库专家资格申请表》。 网址:http://www.shenji.henan.gov.cn 三、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审计厅法制处 电话:0371—65648322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审计 社会组织 专家库△ 通知 河南省审计厅办公室 2007年12月21日印发 |